日本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评析及启示

被引:7
作者
陈铁水
机构
[1] 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副校长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31.3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正> 日本自从1868年明治维新推翻了德川军事独裁的幕府统治之后,新兴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便颁布法律,推行新政。当时的封建官僚无法适应具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新型法律,而资产阶级亦急需一大批懂法律并善于运用法律的人才,所以,新兴资产阶级便把学习西方,兴办法学教育,培养法律人才视为“立国之本”。在明治维新成功的历史条件下,日本的法学教育一起步就处于重要的地位,定位较高,被列为优先发展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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