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语境下环境犯罪的立法思考

被引:5
作者
邓琳君 [1 ]
吴大华 [1 ,2 ]
机构
[1]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关键词
风险社会; 环境犯罪; 立法思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风险社会中,环境犯罪立法的目标不是如何减少犯罪数量,而是如何降低犯罪风险。在立法模式上,应克服单一立法模式的片面性,充分发挥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所具有的优势,调整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立法理念上.应克服传统的结果本位立法理念,引入抽象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在刑罚的适用上,应完善刑罚适用原则,引入严格责任制度,并增加环境犯罪资格刑,完善刑罚适用种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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