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分析

被引:22
作者
颜运秋
李大伟
机构
[1] 中南大学
[2]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经济法博士研究生
[3] 博士研究生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030106 ;
摘要
宏观调控行为的经济性强于政治性,它不是法律上的国家政治行为,而是一种政府经济行为;它不只是决策行为,也包括执行行为。法的可诉性是法所必备的基本属性,法理学上的可诉性理论对宏观调控领域中的纠纷寻求司法解决途径,产生了积极影响。包括宏观调控法在内的经济法具有现代法的基本特征,只有强调宏观调控行为具有可诉性,才能凸现经济法的可诉性。我们有必要强化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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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7 / 52+142 +142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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