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后的悬念

被引:3
作者
何海波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正>评价《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成效,主要看三个指标:它能否有效解决行政诉讼“起诉难”;它能否有效解决行政诉讼“胜诉难”;它能否改进行政纠纷解决的相关机制作为一部“民告官”的法律,《行政诉讼法》构造了一幅公民和官员对簿公堂、法院居中裁判的法治图景。它不但是对传统官民关系的重塑,也是对国家机构体系的重构,代表了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变。人们曾在它身上寄予了厚重的法治理想,也从它身上感受到了法治建设的艰难困厄。在实施24年后,《行政诉讼法》刚刚完成了首次大修。这次修改正好紧接着四中全会的决定,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人们有理由问,它能够让行政诉讼走
引用
收藏
页码:56 / 58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