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现有条件下探寻实行乡村自治和提高民主程度的路径,注定非常艰难,与20世纪末制定和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比,这是全然不同的任务自从1987年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以来,整个中国包括农村的经济和社会都发生了巨大转变。农村中一些最直接的变化可以通过村民自治反映出来,更多的变化则正在发生。这就提出了一些问题:这是些什么基础性的变化?这些改变对中国农村的村庄模式和村民自治意味着什么?从1987年试行到1998年正式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包括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那时至今,农村的民主选举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