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国家追偿权及其行使

被引:1
作者
李水明
钟燕妮
机构
[1]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江西萍乡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国家追偿权; 赔偿; 法律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在承担了国家赔偿责任以后 ,有向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审判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我国司法实践 ,在明确国家追偿权的范围、成立要件的基础上 ,人民法院应积极组织国家追偿权的实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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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国家赔偿法原理与实务[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房绍坤等著,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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