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7]2号《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2次会议通过,已于2007年1月11日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本文拟对《解释》的制订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概要的介绍,以便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一、起草背景、过程与基本精神(一)起草背景和过程1993年12月1日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一部重要法律,其内容还涉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有关规定的国内落实。该法施行以来,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大批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据统计,2002年至2005年间,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一审案件分别为1372件、1468件、1331件和1303件,仅次于著作权、专利权纠纷案件而跃居第三位。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审判经验。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些条文规定得比较原则,在理解和适用上常常产生分歧,且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有了迅速的发展,市场竞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因此,如何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