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转让的法律思考

被引:5
作者
黄建水 [1 ]
乔钰 [2 ]
机构
[1] 黄河科技学院
[2]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水资源; 水权; 水法律; 水权转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6 [水法];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030105 ;
摘要
我国水权转让中的水权主要指水的使用权,不包含水的所有权。法定水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可分离性,使得水权转让成为可能。水权具有排他性、分离性、外联性的法律特征。我国水权转让在制度层面还存在水权归属主体虚置、水使用权的分配原则法律规定不明确、水资源的价格不尽合理、水权交易制度没有法律依据等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水权转让法律制度的措施:强化国家作为水资源所有者的地位、清晰界定水资源的产权,健全水权转让制度的法律法规,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健全水权转让的程序规则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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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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