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法制现代化——座谈会发言摘要

被引:16
作者
郭道晖
梁慧星
徐炳
贺卫方
陈宝树
刘瀚
刘俊海
王学政
王利明
刘兆兴
徐杰
周卫平
陈泽宪
陈桂明
何山
陈春龙
袁建国
机构
[1] 中国法学会
[2]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3] 中国政法大学
[4] 国家工商局条法司
[5]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6]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7] 国务院法制局
关键词
市场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 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法律规则; 计划经济体制; 微观经济行为; 企业; 企业管理; 公法优位主义; 协定; 发言摘要; 座谈会;
D O I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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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1992年11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研究》编辑部共同召开了"市场经济与法制现代化理论座谈会"。来自北京高校、中央机关、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的四十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现将部分与会者发言摘要如下: 一、必须实现法制观念的转变郭道晖(中国法学会): 党的十四大报告所概括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科学社会主义史上是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突破。这一突破势必、也应该引起社会主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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