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以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为例

被引:32
作者
邵晓梅 [1 ]
王静 [1 ]
许月卿 [2 ]
毛群谊 [3 ]
机构
[1]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
[2]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3] 浙江省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关键词
农村居民点; 土地集约利用; 评价; 小城镇; 浙江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01 [土地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摘要
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三江口村“旧村改造”规划中实地调查数据为基础,采用综合评分法和4级评价标准对其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三江口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处于Ⅲ级基本集约的比重最大,其次是Ⅳ级土地利用不集约状况的较多,保留下来的建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于拆除建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由此说明,一方面三江口村保留下来的建筑在土地集约利用上已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同等规模的小城镇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潜力还很大,尤其在南方经济发达和土地供需矛盾较大地区更应注意挖潜;但在未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居民点的拆除及合村并点需注重质量,同时对于整理出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可组织复垦,注重提高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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