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及目的——从现代化进程角度的考察

被引:37
作者
熊光清 [1 ]
蔡正道 [2 ]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关键词
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 国家治理能力;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中国共产党考察世界许多国家现代化进程和总结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规律作出的全新理论论断和重大战略决策。这一论断使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扩展到国家治理层面,同时又赋予了国家治理在全面现代化进程中的特殊意义。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系统中,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相辅相成,表现出一体两面的关系,其本身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稳定,促进现代化进程在动态稳定与平衡中顺利向前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的在于,精准防控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风险,有力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与进步,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从世界许多国家现代化的进程看,现代化之路荆棘丛生、艰难曲折,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建立一种能使现代化免于中断的动态调适机制,化解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风险和挑战,为现代化的顺利推进提供稳定保障。这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伟大创举。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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