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反思

被引:8
作者
郭明龙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第三人侵害债权; 法益; 纯粹经济损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目前,学界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存在误认,其本质在于侵害了特定法益而非债权本身。第三人侵害"债权"造成的损害属于纯粹经济损失,该制度的价值在于对纯粹经济损失的限制性救济,其责任构成受到严格限定,第三人主观上应为故意。我国民法典应否单独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应取决于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的模式选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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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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