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互补:一个儒家—康德式的反思(上)

被引:9
作者
成中英
机构
[1] 夏威夷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
儒家; 德性; 法律; 亚里士多德; 康德; 荀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222 [儒家];
学科分类号
010102 ;
摘要
对于儒学而言,德与法同等重要,它体现在由孔子的德性说到孟子的仁政说再到荀子的隐含着法精神的"礼"制说的发展过程之中。我们应当以一种审慎的态度修正我们对于儒家哲学的某些成见与偏见,即,通过认同孟子和荀子对孔子经典思想所指向的一致性,来认识儒家德性与法律间的统一。通过批判-综合的研究方法,分析概念在各种语境及文脉中的蕴涵,哲学地反思西方道德、政治或法律学说以汲取某些概念和理论资源,探讨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对道德与政治理论关系问题思考的转变,将能够使我们以开阔的视野和新的思路理解从孔子到孟子再到荀子对于儒家德、法理论的发展,从而赋予现当代语境中德治与法治结合以新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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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新儒学论文集[外王篇]》 .2 蒋庆. 文津出版社 .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