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网服务侵犯著作权的判定附视频

被引:2
作者
祝建军 [1 ]
魏巍 [2 ]
机构
[1]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著作权; 原告; 小说; 转码; WAP; 版权; 知识产权; 深度链接; 搜索链接;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网络服务商; 商人; 文字作品; 帮助侵权; 手机上网;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2.04.011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当今社会,网络正在进入新的发展形态,传统互联网开始与移动通信网、有线电视网连接,即出现所谓三网融合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通过手机上网已成为人们上网的一种有效方式,与此同时发生的手机上网服务被控侵犯著作权的新类型案例有什么特点?法院审理三网融合著作权侵权案件有什么判定规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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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 [1] 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王迁, 2011
  • [2] Sony Corporation of America v. Universal City Studios, Inc. 464 U.S. 417 . 1984
  • [3] 互联网的理性与秩序[M]. 人民法院出版社 , 靳学军,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