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环境犯罪刑事立法几个问题的思考

被引:28
作者
戚道孟
机构
[1] 南开大学法学系!天津
关键词
环境犯罪; 危险犯; 无过错原则; 犯罪主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当前 ,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中还没有环境犯罪危险犯的规定 ,也没有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一个重大缺陷。为了有效地保护我国环境 ,做到防患于未然 ,有效遏制不断增长的各种环境犯罪 ,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应该规定危险犯 ,并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国家能否作为环境犯罪的主体 ,目前尚无定论。本文认为 ,国家可以成为国际环境犯罪的主体 ,这是国际法发展的趋势。确认这一点将大大有利于防止国际环境领域犯罪的发生 ,以及有助于及时解决犯罪行为国的法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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