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视角中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离改革

被引:91
作者
申惠文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土地承包经营权; 对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
D O I
10.13708/j.cnki.cn11-2640.2015.03.005
中图分类号
D922.32 [农业土地法];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离改革是否符合法学原理,研究如何推进相应的制度建设。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归纳演绎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结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分离为独立的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是法律概念,而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不是法律概念,因此农村土地三权分离存在明显的法学悖论。研究结论:法学中的权利与经济学中的产权具有较大的区别,必须在物权债权二元财产权体系中确定农村土地的权利结构。
引用
收藏
页码:39 / 44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1 条
[1]   三权分离: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新构想 [J].
邓晰隆 .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09, (02) :59-63
[2]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兼论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 [J].
黄祖辉 ;
王朋 .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 (02) :38-47
[4]   对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思考 [J].
王国辉 .
农业经济, 2007, (05) :37-39
[5]   论民事权利体系 [J].
谢怀栻 .
法学研究, 1996, (02) :67-76
[6]   经营权产生根据新探 [J].
张玲 .
法学研究, 1988, (06) :47-51
[7]  
民法总论.[M].朱庆育;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8]  
法国财产法.[M].(法) 泰雷; (法) 森勒尔; 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9]  
德国物权法.[M].(德)鲍尔(Baur);(德)施蒂尔纳(Sturner)著;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
[10]  
物权二元结构论.[M].孟勤国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