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政府的新内涵

被引:15
作者
关保英
机构
[1] 上海政法学院
关键词
法治政府; 认知背景; 新内涵;
D O I
10.15937/j.cnki.issn1001-8263.2015.01.005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法治政府内涵的认知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上世纪80年代其已有了相对确定的含义,然而,在传统的法治政府内涵中包括了一些较为片面的理论和实践认知,诸如存在治理对象、治理理念、治理规则和治理方式等的误读。因此,我们认为,法治政府新内涵的认知应当以依法治国系统化、动态化、结构化和技术化为背景,强调开放式政府治理的范畴、价值化政府治理的范畴、过程化政府治理的范畴和给付性政府治理的范畴。
引用
收藏
页码:22 / 28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论法的精神.[M].(法) 孟德斯鸠 (Montesquieu) ; 著.商务印书馆.2009,
[2]  
行政法的范围.[M].(新西兰) 塔格特 (Taggart;M.) ; 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  
法律与行政.[M].(英) 哈洛; (英) 罗林斯; 著.商务印书馆.2004,
[4]  
苏维埃行政法.[M].[苏]马诺辛(В·М·Манохин)等 著;黄道秀 译.群众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