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央新一轮社区减负改革的启动,围绕社区行政化与去行政化的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议题。本文基于对全国各地实践案例的观察和梳理,归纳了社区去行政化改革的四种制度模式,并揭示了每种模式的政策内涵、主要特点及其运作效果。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地探索和推进社区去行政化改革,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居站分设"模式,着眼于组织功能分割;二是"撤街强社"模式,着眼于权力结构重组;三是"行政准入"模式,着眼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四是"三社联动"模式,着眼于组织赋权增能。这四种改革模式在实践中陷入"行政化推动与社会参与"、"去行政化与被边缘化"、"内卷化与共谋化"等多重悖论。社区去行政化改革的关键在于,挖掘和释放居委会长期被行政化所抑制的社会性要素,重建和再造居委会"行政性"与"社会性"双重属性之间的平衡,进而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