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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和家政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被引:3
作者
:
马国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
马国华
机构
:
[1]
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
来源
:
现代交际
|
2009年
/ 04期
关键词
:
家政服务员;
家政公司;
劳动;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5 ;
摘要
:
目前,北京从事家居保洁,老人、新生儿护理,照顾病人等家政工作的人员达23万多人。北京共有家庭427.6万户,去年有25万户聘用了家政服务员,约占总数的5.84%。近年来,通过多次参加打工妹权益问题研讨会等活动,笔者了解到北京家政服务行业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最近又参与了一起关于家政服务公司与家政服务员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诉,针对裁决结果,感觉有必要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法规,以规范家政服务行业用工行为和保护家政服务人员的劳动权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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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5 / 67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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