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孳息的本质——用益的对价

被引:26
作者
隋彭生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法定孳息; 用益对价; 用益财产; 用益法律关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法定孳息是拟制的孳息。法定孳息是用益的对价,或者说用益价值与法定孳息是对流条件。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有本质区别。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主要是货币。法定孳息产生于用益法律关系。
引用
收藏
页码:53 / 58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物权法研究.[M].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  
德国民法总论.[M].(德)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Medicus)著;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
[3]  
民法学原理.[M].张俊浩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