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权威

被引:26
作者
周叶中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宪法权威; 制度形态; 现实形态; 国家机关; 社会关系; 根本法; 宪法; 宪法变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观念形态的宪法权威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具体的价值目标,它通过夺取国家政权、制定科学的宪法、进行系统的配套立法、建立健全机构和制度之四大环节,可以转化为包括民主政体、统一完备的法制、宪法实施保障机制三方面的制度形态的宪法权威。观念形态、制度形态的宪法权威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作就是现实形态的宪法权威,其表现是宪法对于社会关系主要参加者的实际地位和作用,其状况取决于深层社会历史条件的成熟程度,其树立和维护的途径是宪法变迁。在我国现阶段,亟待树立“宪法至上”和“宪法也是法”的观念,正确处理宪法与改革的关系,尽快建立健全有关机构和宪法解释、修改、控诉及违宪责任的制度,从而确立和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
引用
收藏
页码:41 / 49+102 +102
页数:10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