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适用于我国图书馆的著作权例外立法框架研究

被引:8
作者
黄国彬 [1 ,2 ]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2] 国家图书馆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图书馆; 著作权例外; 立法框架; 著作权法;
D O I
10.13530/j.cnki.jlis.2012.03.001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现有著作权法中有关著作权例外的规定很难满足图书馆的实际需求。在分析法理依据的基础上,提出构建适用我国图书馆的著作权例外的七项原则:关注世界,立足国情;以三步检验法为我国图书馆著作权例外立法框架的基准;合理协调概括性著作权例外与适用特定目的的著作权例外;合理协调针对若干项与单独某项的著作权专有使用权的例外;合理协调法定著作权例外与声明性著作权例外;合理协调量化规定与非量化规定;动态审查。进而提出七项基本内容:我国图书馆著作权例外的概括性规定;图书馆著作权例外的主体资格认定;图书馆可适用的合理使用;图书馆可适用的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图书馆可适用的复制权例外;图书馆可适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图书馆可适用的技术措施规避例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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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适用于图书馆的著作权例外的世界立法现状及特点剖析 [J].
黄国彬 .
中国图书馆学报, 2010, 36 (05) :109-11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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