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编纂的主要方法和特征

被引:38
作者
让路易伯格 [1 ]
郭琛 [2 ]
机构
[1] 法国艾克斯-马塞法律、经济和科技第三大学
[2]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典编纂; 形式性; 普通法国家; 行政规章; 法律规则; 编纂法典; 民法典; 法典化运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正> 从最广义来说,法典是法律的集合体,是与某一特定主题相关的诸法律规范的总和。更确切地说,法典是旨在涵盖诸法律、法规的一个整体,其中包含一个关于某一法律问题上相关法律规则的完整体系。法典是科学方法在立法上运用的产物。法典以两项基本功能为其特征:首先它总合诸成文法律规则,其次调整不同法律部门。因此,法典编纂既是将各种法律规则整合为一有组织的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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