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矿业权地方立法,破解煤层气与煤炭开发利用相互掣肘的实践困局——以山西为例

被引:4
作者
王凌文
李怀寿
机构
[1] 山西协天成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煤矿瓦斯; 矿权人; 勘查区块; 抽采; 矿业权重叠; 国家能源局; 综合勘查; 煤炭资源; 矿业权管理; 煤层气产业; 地方立法; 煤炭开发; 矿业开发; 创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2 [矿产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煤炭是我国能源供应的主要来源,煤层气则是赋存在煤层及围岩中的气体,俗称瓦斯,近十年来逐步成为我国的高效清洁能源。地面开采称为煤层气抽采利用,煤矿井下抽采称为瓦斯利用。我国煤层气产业起步于1996年,发展于本世纪以来的近十年间。随着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技术水平的提高,其经济价值也得以彰显。虽然煤层气的抽采利用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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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气采煤一体化”法律问题研究.[M].朱晓明等; 著.法律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