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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的性质及法律效力
被引:6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邱永清
[
1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廖焕国
[
2
]
机构
: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2]
暨南大学法学院
来源
:
求索
|
2007年
/ 04期
关键词
:
调解协议;
法律效力;
反悔权;
D O I
:
10.16059/j.cnki.cn43-1008/c.2007.04.038
中图分类号
:
D925.14 [];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摘要
:
人民调解协议的合同性质与效力已为法律所明确界定,法院调解协议、仲裁调解协议及其他调解协议的定性则争议很大。调解协议皆应定性为合同,现行法律赋予法院、仲裁调解中当事人的反悔权不影响调解协议的合同性质。建议取消当事人的反悔权,以附条件合同来代替法定的反悔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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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06 / 108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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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愉著.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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