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讲稿摘登——完善我国立法体制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被引:9
作者
乔晓阳
机构
[1]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关键词
法制统一; 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 专属立法权; 行政法规; 立法权限; 变通规定; 宪法; 根本法; 授权立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从立法上讲法制统一,包括三层意思:一是一切法的形式,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二是下位阶的法不能与上位阶的法相抵触;三是同位阶的法相互之间不能抵触。这三个层次结合起来,就能保证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内部和谐一致,从而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没有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就没有国家的统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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