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权行使的司法化——以刑事诉讼为切入点

被引:1
作者
张铁军 [1 ]
易延友 [2 ]
机构
[1]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检察院
[2]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中国司法改革; 中国司法现代化; 《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09)》; 陪审制度; 执行制度; 检察监督制度; 法院财政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的职能; 检查权; 司法公信力;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司法改革是否在走回头路,这是事关改革方向的重大问题。在推出《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09)》的同时,徐昕教授提出,中国的司法改革已经迈过了决定方向的十字路口,所谓"倒退"现象仅仅表明改革趋缓,中国未来的司法改革仍将以现代司法元素的扩张为主要方向,融合传统司法和社会主义司法两大元素的优势,最终迈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司法制度。针对"三元素论",徐昀有所批评,他认为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规律是根据社会结构转型的需求,摇摆于中国模式与西方模式之间,向着法治现代化曲折前进。关于司法改革的具体问题,汤维建教授探讨了陪审制度、执行制度和检察监督制度的改革完善;王亚新教授评述了法院财政保障的一般状况和改革动向;侯猛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职能调整的关键在于行使好司法解释权;张铁军和易延友倡导检察权行使的司法化;韩波探讨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三组命题。从宏观到具体,从制度到理念,这组关于司法改革的专题研讨对改革方向的把握,对具体制度的完善和构建皆富有启迪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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