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视角下和谐社会的构建

被引:17
作者
罗豪才
机构
[1] 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研究基地教授
关键词
和谐社会; 公民权利; 公民权; 公法; 黝黝; 公共权力机关; 结构性; 利益失衡; 社会公平;
D O I
10.15885/j.cnki.cn11-4683/z.2005.01.001
中图分类号
F124 [经济建设和发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而把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结构 由原来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先 进文化的三位一体发展为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 四位一体,并且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衡量执政党执 政能力的重要指标。"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契合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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