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为何猛于虎——来自法律层面的思考

被引:1
作者
饶传平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矿难; 私了; 煤矿安全监察; 监督者; 举报人; 煤炭业; 生产经营单位; 煤矿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 近几年来,矿难、尤其是煤矿业的矿难频频发生,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极其严重。说矿难猛于虎一点都不夸张。据网易网站(news.163.com)统计,2001年全国煤矿企业共发生死亡事故3082起,死亡5670人,煤矿死亡人数占全国工矿企业的45.53%,占全国矿山企业的75.68%;2001年煤矿事故次数占全国工矿企业的27.08%,占全国矿山企业的70.51%。2002年、2003年以来情况更是日益严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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