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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保护文物建筑和历史地段的原则
被引:5
作者
:
马丁·穆施塔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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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民主德国ICOMOS委员会
马丁·穆施塔
陈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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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民主德国ICOMOS委员会
陈志华
机构
:
[1]
民主德国ICOMOS委员会
来源
:
世界建筑
|
1985年
/ 03期
关键词
:
文物建筑;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东德;
历史地段;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保护文物建筑已经成了社会生活的—个组成部份。保护工作已经不仅仅是专门工作者的事,它受到公众广泛的支持。通常,这工作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主管的。在文化部下面,设立了两个负责保护工作的机构,它们互相合作。一个叫"保护研究院",它的任务是为要做的工程作理论、科学的准备,对所有的修复工程起咨询作用。同时,它负责文物建筑的普查、登录和立档。另一个机构负责指导一些专门的国营公司,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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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8 / 69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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