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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否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
被引:2
作者
:
万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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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上海
万海富
机构
:
[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上海
来源
:
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2000年
/ 01期
关键词
:
单位;
被害人;
诉讼地位;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 ,但对单位是否属被害人规定不明确 ,导致司法实践中做法各异 ,不利于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根据单位被害的性质、特点等 ,应确立其被害人的地位。但是否赋予其同自然人一样的权利 ,还有待于作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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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2 / 73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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