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地区常见水产品甲醛本底值调查及含量分析

被引:15
作者
安利华
孙群
郑万源
机构
[1] 舟山兴业有限公司
[2] 浙江工商大学
关键词
水产品; 甲醛; 卫生调查; 本底值;
D O I
10.13590/j.cjfh.2005.06.012
中图分类号
R155.5 [食品卫生与检验];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为了解水产品的甲醛本底值,为水产品管理提供依据,随机抽取海水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样品共100份,每份约500g,其中出口海产品的冰鲜原料和冻品80个;在鱼市场采购的淡水活鱼虾蟹样品6份,其中购买之后在试验室加工的活体冷冻品2份,测定甲醛本底值。以上样品在来源选择及采样过程均排除了外源性甲醛污染的可能。结果显示,检测的70种海水鱼中除六带拟鲈、日本方头鱼、棘鼬和绿鳍马面甲醛本底值为0.00mgkg外,其余试样的甲醛本底值从0.10~50.99mgkg,其中冻月亮鱼为55.99mgkg。16种海水甲壳类产品的甲醛本底值0.23~30.73mgkg,其中红点圆趾蟹为30.73mgkg。7种海水贝类产品的甲醛本底值为0.23~2.88mgkg,其中牡蛎为2.88mgkg。7种软体动物肉体的甲醛本底值为1.25~27.06mgkg,其中阿根廷鱿鱼为27.06mgkg。阿根廷鱿鱼、北太平洋鱿鱼和秘鲁鱿鱼内脏的甲醛本底值为33.00~479.09mgkg,其中阿根廷鱿鱼的为479.09mgkg。6种淡水鱼贝除鲫鱼为0.30mgkg外,其余均为0.00mgkg。从测定结果看出海水动物自身带有一定含量甲醛的现象是很普遍的,在100个试样中,含量超过1.0mgkg的有68个,超过5.0mgkg的有19个,超过10mgkg的有9个。根据国内外资料及本次调查的结果,海产品中不得检出甲醛的国家标准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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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产动物化学.[M].(日)大岛幸吉著;.科学出版社.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