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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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课业负担; 义务教育阶段; 委员会;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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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一些地方小学和初级中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儿童少年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障碍着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宗旨的落实。为了九十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切实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一、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委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各科要严格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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