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国商标法

被引:1
作者
赵远
史哲森(Jason Sheets)
机构
[1] 刘易斯和克拉克学院西北法学院!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俄勒冈州上诉法院!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市
关键词
商标法; 知识产权; 比较法研究; 中国; 美国;
D O I
10.16365/j.cnki.11-4054/d.2001.01.017
中图分类号
D923.43 [商标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因为忽视中国现存商标的巨大价值和商标侵权对于中国企业的损害,并且商标权保护的客体不包含创造性工作的这一特点,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进行研究的美国学者错误地认为,中国政府没有保护商标权的需要。在不同的经济、文化、政府结构和历史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和美国的商标保护体系在商标权的客体、对于商标产品的质量要求、商标登记和侵权的救济等多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有些反映了中国商标保护的不足之处,有些却是由中国现状所决定的。根据经济发展和消费者的需要,中国商标保护制度将会越来越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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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知识产权法详论.[M].张平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2]  
法学基础理论.[M].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