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三种正义概念——也谈资本占有剩余价值在什么意义上是不符合(或符合)正义的

被引:11
作者
孟捷 [1 ,2 ]
机构
[1]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
[2]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马克思; 资本; 剩余价值; 正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091.91 [马克思、恩格斯经济思想];
学科分类号
060207 ; 020102 ;
摘要
资本占有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核心机制。它在何种意义上不符合或符合正义,是历史唯物主义需要回答的重要问题。通过解读马克思的文本可以发现,在马克思那里实际上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正义概念:(1)把正义问题限定在既存的生产方式之内,强调只要是符合价值规律的就是正义的;(2)以重建个人所有制、按需分配和人的自由或自我实现为规范性原则的正义概念,这种正义概念具有一种跨越历史的一般性价值;(3)以一种生产方式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生产力发展来判定该生产方式的正义性。其中第三种正义概念可以起到沟通另外两种正义概念的桥梁作用。
引用
收藏
页码:15 / 26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公司治理与产业发展.[M].(美)威廉·拉让尼克;(美)玛丽·奥苏丽文著;黄一义等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德)马克思;(德)恩格斯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1,
[3]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马克思 著;刘丕坤 译.人民出版社.1979,
[4]  
经济学.[M].[美]萨缪尔森 著.商务印书馆.1979,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人民出版社.1972,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人民出版社.1971,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德]马克思;[德]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人民出版社.1965,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人民出版社.1962,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人民出版社.1960,
[10]  
The Controversy about Marx and Justice..Norman Geras;.New Left Review.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