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歧视原则”进入民事交易关系观察当代民法理念的革新

被引:10
作者
刘征峰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反歧视; 人权; 基本权利; 私法自治; 第三人效力;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德国,《一般平等待遇法》的起草和颁布引发了私法学界的激烈争论。这些争论实际上隐含了古典民法观和现代民法观的交锋。在第一个层面,反歧视原则进入民事交易关系进一步印证了"私法的封闭性和自我繁殖机能不过是神话"的洞见。民法中的反歧视机制并不是法学的发现,与民法教义学相距甚远。在第二个层面,浸染价值而非逻辑属性的反歧视机制表明了人权和基本权利效力的整体性扩张。这一扩张的背景是民法不再负担市民社会宪章功能。不被歧视这项基本权利经由"国家塑造社会的权力"(社会国原则)进入到民法。民法的主体性意义逐渐式微,工具性意义被强化。在第三个层面,传统民法的形式平等观受到挑战。在私人领域和国家向社会融合的过程中,民法的平等观必须屈从于宪法的平等观。
引用
收藏
页码:52 / 67
页数:16
相关论文
共 35 条
  • [1] 基本权利与私法
    克劳斯-威尔海姆·卡纳里斯
    曾韬
    曹昱晨
    [J]. 比较法研究, 2015, (01) : 171 - 195
  • [2] 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
    李忠夏
    [J]. 法学家, 2014, (05) : 15 - 33+176
  • [3] 私法的社会学启蒙:对谈当代著名法学家托依布纳[J]. 贡塔·托依布纳,顾祝轩,高薇.交大法学. 2013(01)
  • [4] 私人自治与私法品性
    易军
    [J]. 法学研究, 2012, 34 (03) : 68 - 86
  • [5] 德国《基本法》中的社会国家原则
    英格沃埃布森
    喻文光
    [J]. 法学家, 2012, (01) : 166 - 174+180
  • [6] 平等原则:宪法原则还是民法原则
    徐国栋
    [J]. 法学, 2009, (03) : 64 - 74
  • [7] 政治与法[J]. 迪特·格林,杨登杰.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2003 (00)
  • [8] 民法上的人
    汉斯·哈腾鲍尔
    孙宪忠
    [J]. 环球法律评论, 2001, (04) : 389 - 400
  • [9] 百年民法典[J]. 诺伯特·霍恩,申卫星.中外法学. 2001 (01)
  • [10] 法教义学研究[D]. 周升乾.中国政法大学.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