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社会救济制度初探

被引:2
作者
徐道稳
机构
[1] 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 
关键词
社会救济; 官方救济; 非官方救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49 [清前期(1616~1840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清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代的社会救济制度具有如下特点:贫困不构成道德问题,它基本上不受谴责,甚至有德性的贫人还是令人尊敬的;官方救济缺乏法制化基础,不重视救济的经济功能,与农业社会结构相适应。民间机构救济内容的多层次,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管理方式有一定的近代性;民间救济机构对接受者有经济和道德的双重要求,主要发挥教化乡里、改善民风和社会整合的功能;家族保障的封闭性和狭隘性,救济范围小,再分配功能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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