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中的劳动者权利保护路径研究——以利益组织化为分析视角

被引:6
作者
汪新蓉 [1 ,2 ]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华中师范大学工会
关键词
劳资关系; 利益组织化; 劳动者权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组织化程度低、利益表达分散、工会缺乏独立性和代表性,导致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资方的不法侵害。从利益组织化的角度来看,实现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就是要实现劳动者的利益组织化。为此,应当在更新观念的前提下,优化劳动法律制度设计和安排,重点着力于:规范工会组织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善工会代表权的构成与实现机制,促进雇主组织的行业性规范和自律,构建工会与雇主组织之间理性博弈、协商民主的劳资关系,健全劳工维权的司法和行政执法保障制度等,真正实现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保障和改善民生,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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