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经济法是一种回应型法”——基于现实中国的语境

被引:1
作者
蒙连图 [1 ,2 ]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 广西师范学院
关键词
经济法; 回应型法; 自治型法; 质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有学者认为经济法是一种回应型法。但文章认为,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的回应型法有其自身的语境和内涵。基于经济法产生及其目的的我国现实语境,经济法不是回应型法,也不能是回应型法。经济法应该是自治型法。将经济法定位于回应型法,可能不利于经济法的独立和发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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