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阐释

被引:165
作者
徐勇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关键词
现代国家;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村民自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422.0 [党对农民运动的领导];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历史过程,其发生与发展应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加以考察。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外部性力量,是无法建构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治理体系的。继政权下乡和政党下乡之后,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的“登场”成为历史的必然。公社体制废除后的村民自治制度,其实质是党支持农民当家做主,在农民的主动参与中确立其主体地位,并将分散的农民吸纳到国家体制中来,以此建立对国家的认同,达到国家治理与村民自我管理的协调,从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制度—示范—创新是村民自治进程的基本运行逻辑,这既保证了国家的统一性,又充分尊重社会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从现代国家建构的角度看,中国的乡村治理体制也需要相应的转型,对各种权力资源和治理机制加以整合,实行国家治理与乡村自治的共同治理,并在这一过程中推进村民自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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