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社会危害性不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
被引:9
作者
:
杨新培,陈昌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华东政法学院,申江律师事务所
杨新培,陈昌
机构
:
[1]
华东政法学院,申江律师事务所
来源
:
政法论坛
|
1996年
/ 03期
关键词
: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犯罪故意;
犯罪构成;
认识错误;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4 ;
030609 ;
摘要
:
社会危害性不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杨新培,陈昌在犯罪故意的全部认识因素中,行为人除了对行为性质(这里特指行为的自然性质、物质性质)、行为对象、行为结果要有认识外,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行为的社会性质、法律性质)的认识,也应属于明知的必要内容,这似乎已有...
引用
收藏
页码:11 / 15
页数:5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