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概念的演变、应用与公民社会

被引:94
作者
李慧凤 [1 ]
蔡旭昶 [2 ]
机构
[1]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共同体; 功能性的共同体; 公民社会;
D O I
10.19862/j.cnki.xsyk.2010.06.003
中图分类号
C91-06 [学派及其研究];
学科分类号
030301 ; 1204 ;
摘要
自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共同体"概念的一百多年来,"共同体"(德文为"Gemeinschaft",英文为"Community")的内涵和外延又得到了丰富和发展。滕尼斯、涂尔干、韦伯等人的社会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共同体"的多元释义。而以帕克为首的美国芝加哥学派则进一步将"共同体"应用于城市研究——"社区",拓展了它的地域视野。社区主义的兴起,使"好社会"成为社区发展的目标,并与公民社会理论研究形成比较。当前,"共同体"概念中已经融入了权力组织、社会网络、社会资本等元素,它已不再是传统的单纯的地域性或情感性概念,而被赋予了更多功能性的内涵,从而使共同体理论与应用都得到了极大丰富。被赋予功能性意义的"共同体"为公民社会组织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同时,公民社会也为功能性的共同体的发展提供了实践场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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