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12号《李飞故意杀人案》的理解与参照

被引:1
作者
吴光侠
林玉环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
关键词
李飞; 故意杀人; 人身危险性; 主观恶性; 被告人; 指导案例; 限制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 杀人案;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3.03.012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104 ;
摘要
<正>2012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12号《李飞故意杀人案》。为了深入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一、推选经过及其意义李飞故意杀人案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向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了该案例,认为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属于较先适用经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刑法第五十
引用
收藏
页码:37 / 40
页数:4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