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价值补偿标准的限度及超越——基于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背景的考察

被引:12
作者
范振国
机构
[1]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房屋征收; 市场价值; 国有土地; 不动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81 [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209 [中国政治];
摘要
在探讨不动产征收公平补偿实现的过程中,市场价值补偿标准赢得了广泛的青睐。市场价值补偿标准也存在着限度,权利人处分不动产自主权遭受破坏的损失、权利人对不动产情感价值的损失、权利人与不动产所处社区联系割裂的损失、权利人满足个人正当的特殊需要投入的损失,在市场价值补偿标准之下得不到公平补偿。超出市场价值一定比例补偿、重置价补偿标准作为补充、听证会组织质量的提升和范围的扩大、充分尊重权利人对被征收房屋补偿的报价四个方面,可以成为超越市场价值补偿标准限度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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