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学龄儿童行为问题与伤害发生之间的关系。方法 整群抽取马鞍山市区三所小学的 2 0 0 5名学龄儿童 ,以研究开始时经Rutter儿童行为问卷评定的有、无行为问题的学龄儿童分别作为暴露与非暴露两个队列 ,开展为期一年伤害发生情况的随访观察 ,用非参数检验法分析两队列儿童伤害发生率有无差异 ,并用多分类有序反应变量的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儿童伤害的影响因素。结果 儿童伤害发生率为 4 2 .5 1% ,有行为问题组儿童伤害年发生率为 6 4 .87% ,无行为问题组儿童伤害年发生率为 38.85 % ,两组间差异有显著性 (u =- 6 .0 5 4 ,P =0 .0 0 0 )。不同类型的行为问题儿童伤害发生率分别为 :违纪 (A)行为 6 6 .99% ,神经症 (N)行为 6 7.4 1% ,混合性 (M )行为 6 1.4 0 % ,不同行为组间两两比较差异无显著性 (A行为与N行为间比较u =- 0 .0 5 2 ,P =0 .95 8;A行为与M行为间比较u =- 0 .4 0 0 ,P =0 .6 89;N行为与M行为间比较u =- 0 .36 4 ,P =0 .716 )。多因素分析结果提示 ,儿童伤害的影响因素为儿童行为问题、儿童出生时母亲年龄、母亲孕期不良因素、母亲文化程度、家庭防范措施及儿童上学家长接送。其中儿童的行为问题是儿童伤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结论 学龄儿童中有行为问题者是发生伤害的高危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