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中C2C模式下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以淘宝网为例

被引:2
作者
尤甜
机构
[1] 成都师范学院政教系
关键词
网络购物; C2C模式; 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义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C2C网络购物模式下消费者的内涵比传统消费者有所扩张,但专业"差评师"和专业"好评师"并不属于消费者。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权利的内容发生了改变,产生了与传统购物中不同的消费者权利内容。例如食品安全权、知情权、隐私权、评价自由权、求偿权等权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极少提到消费者的义务,但是C2C模式下的网络购物既缺乏行政监管,也没有行业协会的自律。设定消费者义务是约束卖家不诚信行为的可行途径之一。真实评价的义务和及时投诉的义务是其中最重要的两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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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为权利而斗争.[M].(德)鲁道夫·冯·耶林著;胡宝海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