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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善意取得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之比较
被引:2
作者
:
彭学龙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
彭学龙
机构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
来源
:
政法论丛
|
2001年
/ 04期
关键词
:
商业秘密;
动产;
善意取得;
比较研究;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7 ;
摘要
:
商业秘密权与动产物权之间既有共性 ,又不无差异 ,这就决定了商业秘密与动产一样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但又有所不同。鉴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立法上都已十分成熟 ,将商业秘密善意取得与之进行比较研究必将有助于商业秘密善意取得理论体系的构筑 ,并对立法和司法有所裨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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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3 / 25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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