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转型中基层政权公共性的重构

被引:12
作者
胡雪 [1 ]
项继权 [2 ,3 ,4 ]
机构
[1] 不详
[2]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3] 不详
[4]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
[5]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6] 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7] 不详
关键词
基层政权; 公共性; 乡村治理; 公共精神; 政治共同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乡村基层政权不仅包含行政学意义上的"乡(镇)"这一层级,还包含更为基层的村级组织。乡村基层政权是联系国家与农民的纽带和桥梁,其公共性关系到乡村公共秩序的公平正义,及所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质量与覆盖面。从基层政权的视角审视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的失范问题本质上是基层政权公共性的不足。乡村基层政权在压力型体制下"唯上"的权力逻辑取向,自主性政治空间和自利性导向趋势,及缺乏相应的行政和社会监督是其主要原因。当前,乡村治理秩序再生产的核心是乡村基层政权公共性的重构,具体可以从增强政府的合法性、权利的平衡性以及利益的相关性、公民成员的公共性精神和理性气质这三个方面作一些探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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