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责任限额赔偿制度反思

被引:6
作者
胡艳香
机构
[1]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高度危险责任; 限额赔偿; 安全正义; 社会成本; 规范位序;
D O I
10.16059/j.cnki.cn43-1008/c.2012.06.063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限额赔偿制度客观上减轻了高危作业侵权者的赔偿责任,为受害人请求完全赔偿设置了法律障碍。从安全正义价值、现实经济理由以及法律规范位序等角度分析,我国现有高度危险责任限额赔偿制度缺乏合理性。有必要修改《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最终废除高度危险责任领域中的限额赔偿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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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49 / 250+142 +142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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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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