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权角度审视信访权利

被引:2
作者
史天经
机构
[1] 大众日报高级编辑
关键词
信访; 人民来信来访; 权利主体;
D O I
10.15997/j.cnki.qnjz.2005.05.019
中图分类号
D922.182 [民政和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权利的发展不止是信念,它是一种社会事实。信访权利是人权,标志着并且推动着中国社会的历史性进步。国务院重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于今年1月10目公布,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新闻媒体是党和各级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新闻媒体具有既是信访人又是受访人的特殊身份, 肩负着为《信访条例》的施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任务,在保持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持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信访秩序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新闻媒体的干部和群众学习好《信访条例》,正确认识信访,正确对待信访权利,是至关重要的。本文拟从人权角度审视信访权利,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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